水防道路怎麼辦?
許多堤防旁的水防道路已經被民眾當成一般通行道路使用,甚至車水馬龍,例如鳳山溪從褒忠橋到義民橋之間(褒忠路353巷),或霄裡溪從大茅埔橋到霄裡橋之間。這也發生很多問題,例如:
交通繁忙,需要標誌標線甚至紅綠燈,但縣政府無權設置。而主管這條路的河川局,本身不是交通的主管機關,也不能設。
路面不平,但鎮公所也無權施工。而河川局的任務是防汛救災,只要路面堪用,不負責平整。
發生事故,但這條路又不屬一般道路,警察能不能開罰單、肇事責任的歸屬,都有問題。
多年來,全縣到處都有水防道路,或多或少也都有這些問題。河川局的立場是,只要無礙於防汛救災,歡迎地方政府接管。地方政府的立場,常常對接管有疑慮,特別是考慮經費問題——路面補洞或刨鋪,清溝,除草,路燈;當然還有交通號誌標誌等等。不過,也有成功接管的例子,例如竹北市公所接管了沿河街、博愛街816巷(就是我們新埔褒忠路353巷同條路的西半段);而興隆路本身的規劃拓寬也直接把水防道路納進來。
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新源在議會提案,希望縣政府邀集河川局、各公所,大家一起討論怎麼辦。縣府昨天安排了第二河川局、新埔鎮公所和縣府工務處一起會談。
二河局表示,河川局管河川不管交通,是基於情理,所以沒有封閉水防道路。其他縣市多有接管的,竹北市公所也幾乎接管了大部份,竹東鎮公所、尖石鄉公所等等都有接管一部份。二河局尊重地方政府,但絕對歡迎接管,而且對接管後路面本身維護的工作,可補助最高百分之五十的經費。
鎮公所表示,竹北市公所財政較健全;而新埔鎮公所因為跟縣府買地蓋公所和代表會,現在又面臨中正路517巷拓寬及未來全鎮鎮管道路刨鋪,經費有限,目前負債加上未付款已高達一億多。
新源建議,水防道路有幾段是交通比較繁忙的,就是縣民和鎮民有需要,希望縣政府和鎮公所釐清水利署河川局的補助額度,計算假如接管可能增加的預算金額及佔總支出的比率,做出可行的財務規劃、研究分階段優先接管縣民與鎮民大量使用的水防道路。
(圖為褒忠路353巷,是鳳山溪南岸,在褒忠橋和義民橋之間。這段路東半段是新埔,西半段是已經由竹北市公所接管的博愛街816巷。)